2024年7月,詹姆斯·哈登與快船隊完成了續約,以2年7000萬美元的合同繼續留在球隊。作為一個MVP級別的球星來說,留在原球隊不去往其他球隊,本來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,畢竟像這樣的球星本身就是一種財富,球隊絕對是能留則留。但當這名球員是詹姆斯·哈登的時候就顯得不那麼普通了,反倒離開快船隊才是他應該做的選擇。至于為什麼,因為詹姆斯·哈登是MVP球員里更換球隊最多的球員之一,如果包括一開始選中他的雷霆隊,詹姆斯·哈登職業生涯至今其實已經換了5支球隊。
15年的職業生涯為5支不同的球隊效力,如果將詹姆斯·哈登的名字遮住,只看這一條信息可能都會以為他是一名普通的角色球員。那麼,造成詹姆斯·哈登這般頻繁更換球隊原因是什麼呢?總冠軍,還是更多的合同費?其實追根溯源還是一開始詹姆斯·哈登的母隊雷霆隊讓他看清楚了NBA這個聯盟說到底也只是一個商業聯盟,與其在一棵樹上吊死,不如多換球隊去找尋更好的奪冠和賺錢機會,
忠誠并不值錢。
是的,我們應該都知道,當初擁有「雷霆三少」的雷霆隊本該有一個美好的未來,甚至建立一個王朝都不是夢,但在2012年10月將詹姆斯·哈登交易出去后,這一切都變成了泡影。因此,直到現在都有許多球迷會嘲笑雷霆管理層只會選秀,不會留住球星,竟然會為了僅僅四百萬年薪而放棄詹姆斯·哈登,將他送到火箭隊手上,實在是「失了智」。可是,當初當初雷霆隊真的只是因為小小的「四百萬年薪」才放棄詹姆斯·哈登的嗎,其中還有沒有更深層次的原因?今天,筆者就帶大家一起分析一下。
生活作風不檢點,與隊友之間的矛盾才是雷霆隊想要交易詹姆斯·哈登的主要原因
眾所周知,詹姆斯·哈登一直都有著去夜店和「豐乳肥臀」的癖好,在火箭隊簽下大合同后,基本上一有空就會往夜店里跑,而且經常一擲千金,單次消費就高達數十萬美金,玩到興起甚至會影響比賽狀態,從而惹人詬病。實際上,在詹姆斯·哈登沒簽大合同前,他就已經有了這種嗜好,11-12賽季雷霆隊的季后賽期間便流連忘返夜店,而且還帶著隊友塞爾吉·伊巴卡的女友凱利·希爾森一起去夜店。是的,當時凱利·希爾森還跟賽爾吉·伊巴卡進行著交往,但跟隨伊巴卡觀看雷霆隊比賽期間結識了詹姆斯·哈登,然后兩人就背著賽爾吉·伊巴卡搞起了地下戀情,還時不時的結伴去夜店玩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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